昨日记者了解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应日本日立金属及其美国子公司要求,对中国、美国、德国和奥地利等29家企业发起“337调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此次被调查的中国企业共四家,分别是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金鸡钕铁硼强磁材料有限公司、安徽大地熊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香港创科实业有限公司。涉案产品主要是烧结稀土磁体产品及发动机、音响、耳机、无线工具、计算机硬盘和高尔夫球球位标等含有这一材料的产品。
美国的“337调查”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2000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企业的“337调查”呈明显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