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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煤化工发展政策取向确定
来源: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时间: 2011-04-12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国家发改委4月12日对外发布《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确定了“十二五”煤化工产业发展的政策取向,包括走现代煤化工之路、重点实施好产业升级示范项目建设、新建项目要具备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能力等。《通知》要求高度重视煤化工盲目发展带来的问题,切实加强煤化工产业的调控和引导。

  《通知》指出,目前,有地方仍存在不顾条件大上煤化工的问题,且引发的不良后果已经开始显现。全国在建和已批待建煤化工项目新增用煤已超过亿吨,各地规划拟建项目新增用煤总量还有几亿吨。

  《通知》强调,加强煤化工产业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产业规划衔接,积极推动煤化工与煤炭、电力、石油化工等产业协调发展,努力做好煤.炭供需平衡;加强水资源和水源地保护,严格控制缺水地区高耗水煤化工项目的建设;煤炭净调入地区要严格控制煤化工产业,新上示范项目要与淘汰传统落后的煤化工产能相结合,尽可能不增加新的煤炭消费量;推行煤炭资源分类使用和优化配置政策,炼焦煤(包括气煤、肥煤、焦煤、瘦煤)优先用于煤焦化工业;新上示范项目必须核算从煤炭开发到终端使用全周期的能源转换效率,应明显高于行业现有水平;煤炭资源价格必须按市场价格测算;对二氧化碳排放及捕捉要有明确的责任,新上示范项目应具有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能力;示范项目建设要按照石化产业的布局原则,实现园区化,建在煤炭和水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原则上一个企业承担一个示范项目,有条件发展煤化工的地区在产品和示范项目上也有严格的数量限制。

  《通知》同时披露,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正在组织编制的《煤炭深加工示范项目规划》和《煤化工产业政策》,不久将出台。其政策内容包括: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科学引导产业有序发展,要走高效率、低排放、清洁加工转化利用的现代煤化工发展之路,重点组织实施好现代煤化工产业的升级示范项目建设,使我国现代煤化工技术走在世界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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